梅州市公证机构
申请公证事项材料清单
目录
5.认领亲子....................................................................................... 4
7.生存................................................................................................ 4
8.死亡................................................................................................ 5
9.国籍................................................................................................ 5
10.监护.............................................................................................. 5
11.户籍注销..................................................................................... 5
12.曾用名......................................................................................... 5
13.住所地(居住地).................................................................... 6
14.学历.............................................................................................. 6
15.学位.............................................................................................. 6
16.工作经历..................................................................................... 6
17.职业资格..................................................................................... 6
18.无(有)犯罪记录.................................................................... 7
19.婚姻状况.................................................................................. 7-8
20.亲属关系..................................................................................... 8
21.收入状况..................................................................................... 8
22.指纹、印章、签名................................................................. 8-9
23.证书(执照)............................................................................. 9
24.文本相符..................................................................................... 9
25.保全证据..................................................................................... 9
26.婚前财产约定协议.................................................................... 9
27.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9
28.房买卖合同............................................................................... 10
29.法定继承............................................................................. 10-11
30.遗嘱继承................................................................................... 11
31.放弃继承权声明....................................................................... 11
32.股权转让协议........................................................................... 12
33.现场监督................................................................................... 12
34.公证提存................................................................................... 12
35.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13
36.成绩单....................................................................................... 13
公证事项 |
材料清单 |
办结期限
(工作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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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委托 |
1、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受托人的身份证;
3、委托书文本;
4、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委托事项涉及处分财产所有权或其他涉及夫妻权益的,应提供委托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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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声明 |
1、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其本人的身份证;
3、与声明书内容有关的证件、证明材料;
4、声明书文本。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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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赠与合同 |
1、赠与人、受赠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赠与人、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其本人的身份证;
3、被赠与财产清单和财产所有权凭证;
4、赠与标的为共有财产的,须提交共有人同意赠与的书面证明;
5、赠与合同文本;
6、亲属之间赠与的,须提供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受赠人亲属关系可以凭同一户籍反映、人事档案资料等,也可以委托公证机构专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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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遗嘱 |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遗嘱书;
3、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丧偶的应提供丧偶证明,如死亡证、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等;
4、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产权证明;
5、受益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6、立遗嘱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立遗嘱人与受益人在同一户口本上并能直接反映遗嘱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的无需提供本证明。 |
15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受益人亲属关系可以凭同一户籍反映、人事档案资料等,也可以委托公证机构专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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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认领亲子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与认领人的关系的证明材料;
3、被认领人的抚养人对认领行为的意思表示的证明材料;
4、被认领人的出生时间、地点的证明材料(如:派出所出具的出生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5、申请人的配偶对该认领行为的意思表示的证明材料;
6、国家批准或授权的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结论。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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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出生 |
1、申请人及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如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
3、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事实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等;
4、申请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书份数+1张提供;
5、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监护人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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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存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户口簿;
3、因出境已注销户口的,需原住所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
5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亲自面见公证员,行动不便者,可申请公证员开通绿色通道,上门办理。
5个工作日仅限于不需要翻译的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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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死亡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户口簿;
3、死者的死亡证、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
4、申请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申请人与死者是在同一本户口簿上并能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无需提供本亲属关系证明。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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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国籍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或旅行证件和通行证;已注销户口的,需原住所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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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
5个工作日仅限于不需要翻译的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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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监护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户口簿;
3、亲属关系证明;
如被监护人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结论报告、亲属关系事实证明。
如申请人与父母在同一本户口簿并能直接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本证明。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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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户籍注销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亲属关系可凭同一户籍、人事档案显示关系,也可委托由公证机构代为专项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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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曾用名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曾用名证明,如户口簿上已明确记载曾用名的,可以不提供此项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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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住所地(居住地)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国内人士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提交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提交护照;
(3)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身份证;
(4)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身份证;
2、可以证明住所地(居住地)的材料,如
(1)居住证;
(2)住所地或居住所在地村(居)委会和乡(镇)政府出具的住所或居住证明;
3、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
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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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学历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已注销户口的,由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已离境的还须提交护照;
2、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
3、申请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若干张: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书份数+1张提供;
4、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学历证书指九年义务教育证书,高中,中专,大学毕业证书。
公证机构核实学历时间不包在内,特别的年代久远的学历证书,申请人可以多提交辅助性证据线索,如毕业照、成绩单等,有助于加快办结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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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学位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已注销户口的,由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已离境的还须提交护照;
2、申请人的学位证书原件;
3、申请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若干张: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书份数+1张提供;
4、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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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经历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2、与经历有关的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张;
4、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经历可由人事档案显示,相关证明经历公司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申请人多提交社保、工资单据、工作证有助于审查,加快审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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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职业资格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职业资格证书;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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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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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无犯罪记录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无犯罪记录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
5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5个工作日仅限于不需要翻译的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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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
有犯罪记录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人民法院判决书或对判决作出的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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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未婚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无婚姻记录证明或未婚声明;
3、申请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但是涉及国外领事认证国家要求提交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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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
离婚未再婚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未再婚证明或未再婚声明;
3、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需生效证明)/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离婚文本;
4、申请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未再婚声明可委托公证机构代为查询,但是涉及国外领事认证国家要求提交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除外。
离婚未再婚,提供单身证明并发表单身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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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
丧偶未再婚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配偶死亡证明。
3、原结婚证。
4、无再婚姻记录证明或未再婚声明;
5、申请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未再婚可委托公证机构代为查询,但是涉及国外领事认证国家要求提交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除外。
丧偶未再婚,提供单身证明并发表单身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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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
已婚(初婚)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结婚证;
3、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申请表复印件(里面有注明“初婚”的内容并加盖民政部门的印章);
4、男女双方合影或单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书份数+1张提供。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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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
已婚(再婚)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结婚证;
3、原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需生效证明)/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离婚文本。
4、若配偶死亡后再婚的,提交配偶的死亡证。
5、男女双方合影或单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书份数+1张提供。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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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亲属关系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关系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3、申请人与关系人的亲属关系事实依据证明(见备注)。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亲属关系相关证据:如亲属在同一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人事档案等,村居委旧的登记户籍底册,村委会编写的宗族族谱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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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收入状况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收入证据凭证;
3、纳税证据(如有);
4、社保缴纳证据;
5、出具收入证明的企业法人材料复印件;
6、劳动合同。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公司法人资料,指营业执照等
收入证据凭证,如企业开具的收入证明,偶然收入凭证,如中奖等
纳税证据,一般指收入证胆超个人纳税起点,高收入群体提交,不达起征点,不必提交纳税、社保证据可以委托公证机构代为专项调查,调查时间不包在办结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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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指纹 |
1、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需公证的指纹文本原件。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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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印鉴式样 |
1、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
2、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
3、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4、需公证的个人印鉴或法人印鉴(法人办理提交法人营业执照、保安公司印鉴存查档)。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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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签名式样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
3、签名样式。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签名式样可以由公证机构代为草
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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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证书(执照)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办理公证相关的证书(执照):如出生医学证明、驾驶证、结婚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营业执照等;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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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文本相符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办理公证相关的文书:如成绩单、证明等;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
5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5个工作日仅限于不需要翻译的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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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保全证据 |
1、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
2、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3、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申请人与需要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件、证明材料;
5、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的,应提交物证样品或所有权、使用权证明;
6、需要保存证人证言的,证人应亲自到场,并提交证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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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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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件、证明材料;
3、公民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文本。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协议双方发表未婚声明,再婚者提交离婚或丧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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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
3、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收益权等权益证明、财产清单;
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文本。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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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房屋买卖合同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卖方的婚姻情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
3、买方是夫妻购买的,须提供结婚证;
4、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或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婚姻状况证明包括:已婚:结婚证;
离婚: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需生效证明)/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离婚文本;
丧偶:结婚证及配偶死亡证明;
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并发表单身声明。
1、如婚姻状况变动后目前未婚或未再婚的,需提供原婚姻证明并发表单身声明。
2、如果遗失婚姻状况证明的,可以至原婚姻登记机构补办,或到婚姻登记机构所在档案馆调取婚姻状况证明,或到法院调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档案。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情况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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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法定继承 |
1、全部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等);
3、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
5、全体合法继承人情况的亲属关系证明,及其他亲属关系事实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继承人的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
(2)被继承人的父母姓名,是否健在,已故的注明死亡时间或注明是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结过几次婚,何时结婚,配偶情况;
(4)被继承人生前共生育几个子女,分别是:XXX、XXX
(5)被继承人生前有无收养子女,有无其他因无生活来源而依靠被继承人生活;
(6)被继承人无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的,还需证明其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况。
6、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1)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或房屋产权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
(2)汽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
(3)银行存款:存折(卡)(补登到最新日期),或者银行查询证明;
(4)股票证券:股东卡、证券卡、证券营业厅出具的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清单;
(5)公司股权或个体工商户财产: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登记机读资料、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等;
(6)其它财产的凭证;
7、有法定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参照第二点)及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参照第五点);8、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或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或委托书;
9、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
15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继承人不到场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继承人或他人办理继承权的公证书。
外籍人士应提交经公证、认证的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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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遗嘱继承 |
1、经过公证证明的遗嘱书原件,或者经过人民法院认定有效的遗嘱书原件;
2、遗嘱人的死亡证明;
3、遗嘱继承人与遗嘱人之间的关系的证明;
4、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身份证明;
5、遗嘱人遗留的个人财产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6、遗嘱设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和身份的证明;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
15日 |
遗嘱为公证遗嘱的,公证机构应当对遗嘱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并向全体法定继承人核实,核定的内容包括询问被继承人有无其他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人中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法定继承人对公证机构的核定没有回复的,或者无法与法定继承人取得联系的,公证机构在对遗嘱进行审查后,可以确认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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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放弃继承权声明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3、声明放弃的财产凭证;
4、声明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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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股权转让协议 |
1、转让方应提交的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股权转让的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
(2)公民股权转让的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3)股权证明(公司章程或工商局出具的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2、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受让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2)公民受让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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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现场监督 |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营业执照;
3、现场监督活动方案。
4、与现场监督活动相关的文件材料,活动如需上级或相关部门批准的,还应提交批准文件。 |
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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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公证提存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
(2)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3)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2、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3、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4、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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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
1、主体资格证明:
(1)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金融机构还应提交从事贷款业务的专门机构应提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2)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部门核准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
(3)申请人为合伙的,应提交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合伙人共同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4)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
2、债权文书文本,即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
(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3)各种借据、欠单;
(4)还款(物)协议;
(5)以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6)法律规定的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3、债权文书有担保的还应提交:
(1)担保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担保资格证明及担保能力的证明;
(2)债权文书所附的担保文书文本;
4、债权文书正在履行中的还应提交:
(1)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同意对该债权文书、担保文书进行公证并赋予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证明;
(2)债务人、担保人同意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证明。 |
15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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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成绩单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
10日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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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证机构开展“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一览表
地市 |
公证机构 |
“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 |
梅
州
市 |
嘉应公证处 |
1.国籍2.生存3.户籍注销4文本相符5.无犯罪记录 |
五华县公证处 |
1.国籍2.生存3.户籍注销4文本相符5.无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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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公证处 |
1.国籍2.生存3.户籍注销4.文本相符5.无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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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公证处 |
1. {C}国籍2.生存3.户籍注销4.文本相符5.无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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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公证处 |
1.国籍2.生存3.户籍注销4.文本相符5.无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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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公证处 |
1.国籍2.生存3.户籍注销4.文本相符5.无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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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公证处 |
1.国籍2.生存3.户籍注销4.文本相符5.无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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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公证处 |
1.国籍2.生存3.户籍注销4.文本相符5.无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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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公证处 |
1.国籍2.生存3.户籍注销4.文本相符5.无犯罪记录 |